日前,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房间空气调节器(以下简称空调器)产品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,本次抽查涉及广东、浙江、江苏、山东、四川、辽宁、北京、上海等8个省、直辖市的24家企业的25种产品,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进行判定,其中有23家企业的24种产品合格,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6.0%。
从本次抽查结果看,涉及产品电气安全方面的项目如防触电保护、输入功率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、结构、内部布线、外导线的接线端子、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缆和软线、接地措施、螺钉和接线等10项指标均符合标准的要求;涉及产品性能方面的项目有:噪声、制冷量、能效比等3项指标,抽查的25种产品有24种合格。
在本次抽查的22种定频空调中,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、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、上海三菱电机·上菱空调机电器有限公司、三菱重工金羚空调器有限公司的产品的能效比均大于3.0,大大优于国标规定的能效比最低限定值。泰州春兰空调器厂、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、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、顺德美的冷气机制造有限公司、三菱重工金羚空调器有限公司、上海三菱电机·上菱空调机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定频空调器室内机噪声实测值为31.0-36.6dB(A),优于国标规定的室内机噪声的最高限定值较多。而在制冷量项目上,则杭州金松空调有限公司、杭州森宝电器有限公司、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、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、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、三菱重工金羚空调器有限公司等公司的产品优于标称值较多。
但是,本次抽查的南海市大沥辉洋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“辉洋”牌KFR-35GW3500W空调器的制冷量和能效比均未达到标准限定值的要求,产品被判为不合格。
另外,部分样品的制冷量指标虽合格,但已接近标准规定的允差下限,应引起有关企业重视。
变频空调器通过使用变频控制装置控制压缩机转速,获得与环境负荷相适应的能力,使空调器始终工作在适宜状态。抽查了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、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、上海夏普电器有限公司3家企业的变频空调器,实测能效比和室内机噪声均优于国标限定值,其安全项目也全部合格。其中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公司产品的制冷量、能效比、室内机噪声几项主要性能指标均优于标称值较多。
空调器质量的好坏不仅取决于生产过程,而且安装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空调器的使用。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正式公布了空调器安装规范,新规范已于2000年3月1日开始实施。用户在购买空调器时不仅应注意品牌的选择,也应注意选择在当地具有规范安装队伍的公司的产品。
注:1.由于变频空调器产品的特殊性,其性能指标与普通空调器不具有直接可比性。2.GBT7725-1996《房间空气调节器》规定,空调器实测制冷量不应小于标称制冷量的95%;实测能效比不应小于标准中规定值的85%。3.四川长虹电子集团公司生产的长虹KF-23GWWS、三菱重工金羚空调器有限公司生产的KF-22GW和温州月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KFR-20GW1三种空调的能效比标准限定值为2.25,其余产品的能效比标准限定值为2.30。4.噪音越小越好,能效比越大越好。